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四个突出特点,湖南高级人民法院
| 来源:湖南高院 | 作者:禹爱民 曾晓文
毒品案件的证据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介绍了近年来该省毒品犯罪形势和全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整体情况。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胡建福通报了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邬文生指出,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合成毒品案件所占比例迅速上升,其占毒品案件总数的比例从2009年的36.57%上升到2014的68.29%。
二是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犯罪高发,前者由2009年的0.51%上升到2014年的22.18%,后者由2009年的4.16%上升到2014年的9.66%。
三是对尿毒症、艾滋病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治理效果较为突出,该类犯罪人数从2010年的509起547人下降到2014年的249起256人。
四是毒品犯罪次生危害开始凸显,因吸毒诱发的犯罪案件逐渐上升。
对此,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惩处毒品犯罪案件,自2014年7月以来,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83件,同比增长6.78%,判决毒品犯罪分子6962人,同比增长1.86%,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6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56人,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湖南高院还注重毒品案件指导,积极主动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其多次派队分赴各市州进行指导、调研,研究改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途径,相继开展了毒品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行情况的调研以及毒品案件审理情况专项调研,并专门举办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培训班,极大的提高了全省法院办理毒品案件的水平。
邬文生表示,下一步,湖南高院将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对禁毒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基础上,继续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推动与公、检禁毒长效合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水平。
此外,当天湖南12家法院还同步进行了涉毒案件新浪微博庭审视频直播,这也是全国21省市71家法院首次大规模同时使用“新浪微博视频直播”对涉毒案庭审过程进行视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