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人刘忠林及其姐夫,将一面印有“平反昭雪洗冤情,申张正义显神威”的锦旗送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向张宇鹏律师及尚权律师事务所表达深深的谢意。
事情的缘由还要从二十八年前说起。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修河,在地里挖出一具女尸,死者是失踪1年多的少女郑殿荣。随后当时22岁的刘忠林被指认是杀人嫌犯。1990年10月29日,22岁的刘忠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东辽县公安局拘传,10月30日被收容审查;11月8日被批准逮捕。在审讯期间,刘忠林总共做出15份供述,其中6份无罪供述,9份有罪供述。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从一审到核准阶段,刘忠林不曾有过辩护律师,并多次否认杀人。在服刑期间,刘忠林在姐夫王贵贞的帮助下持续申诉7年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对该案宣布再审,2016年1月22日,48岁的刘忠林被刑满释放,此时距吉林省高院做出再审决定已过去近4年。2016年4月25日案件再审开庭。代理再审的律师张宇鹏表示,该案原审仅凭言辞证据定罪,并且言辞证据中包括了刘忠林自相矛盾的多份供述。2018年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省高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法庭再审宣判认定刘忠林无罪。
背负故意杀人罪名28年,被关押26年,经历6年再审后,刘忠林等来了无罪判决。因为这场突发“变故”,刘忠林从22岁的小年轻,变成了50岁的中年人,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已付诸高墙铁窗之中。对刘忠林而言,法庭的无罪改判,固然是一种慰藉。然而,要治愈横亘在刘忠林心中的那道伤痕,一纸判决书还不够。平冤之路,改判不是终点。紧扣“蛛丝马迹”一查到底,全面而彻底的正义,才能真正抚慰蒙冤者的创伤,恢复受损的法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