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击楫勇进
最高人民法院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半年纵览
7月19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长春圆满闭幕,7月20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紧接着召开,贯彻推进会精神,部署司法改革有关工作。
2016年被视为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改革任务的统筹规划、精准落地和成果巩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舟至中流,击楫勇进。”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在大会上的发言题目,代表了与会者的心声。
与会者表示,要坚定改革信念,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做到不忘初心,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统筹规划精准落地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总揽人民法院司改全局,统筹规划,精密部署,督导评估,有力促进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2016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7次党组会,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深改组、中央政法委关于改革最新精神,研究司法改革议题13次,审议司法改革文件18个。
为防止政出多门和口径不一,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了司法改革工作的归口管理,涉及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请示、报告、批复,均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审核报批,上半年批复部分省区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执行权与审判权相分离改革试点等方案12件。
最高人民法院还对改革任务进行项目式管理,开发上线了司法改革任务电子台账系统,以可视化方式动态反映改革进度和工作成效,并清理规范改革试点项目,根据中央改革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法院牵头开展的12项试点改革工作进行了清理,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并入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
为了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加强对改革项目的督察评估,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跟踪问效。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7个督察小组,针对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等9项改革举措,赴16个省市展开督察,并开展重点项目评估工作,选取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民陪审员制度、刑事速裁制度4项重点改革项目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选取部分试点法院,对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轻罪快办机制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对比统计,并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进行第三方评估。
重点改革有序推进
据了解,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4项基础性重大改革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有693家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上海、吉林、海南、湖北、广东、青海、北京等省市的4项改革已在全省(市)范围内推开。
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试点法院全面推开,普遍建立审判团队,绝大多数案件取消了院庭长审批,院庭长办案数量同比大幅提升,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普遍下降,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组织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院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方式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法官审判责任追究和业绩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试点法院审判质效总体稳中向好。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已有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省市7个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试点法院均将85%以上人员集中在办案一线,审判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发挥司法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在向纵深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研发了全国统一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人民陪审员信息分析软件的研发和上线运行,并组织编写《人民陪审员履职读本》,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中期报告。
司法公开工作又迈出大步伐,201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案件实现互联网直播。
开门改革传递强音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开门搞改革,在改革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一线干警、法学专家、律师及社会公众意见,使改革文件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增强改革科学性和实操性。
2016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共组织、参与改革方案的各类调研论证座谈会110余次,起草形成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30余件,关于法院组织法修改的调研、协调会议召开15次,《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先后征求40家中央单位及地方法院、专家学者意见。就中央政法委牵头起草的《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等改革文件,及时协调沟通、提出意见,协力推进文件出台。
为了加强改革经验的交流,破解改革难题,使司法改革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在改革攻坚中少走弯路,最高人民法院狠抓对下指导,促进经验交流。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武汉组织召开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了第一、二批18个省区市改革试点工作基本情况,选取了14家试点法院的优秀改革经验进行交流,有力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还举办司法改革专题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领导亲自授课,对229名试点法院院领导和司改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改革政策。最高人民法院还编辑了司法改革动态10期,将试点法院统一法律适用、上海江苏的案件权重系数测算、广东积极争取地方支持等经验做法推向全国。
最高人民法院还加强司法改革的宣传工作,传递改革强音。组织编写出版《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用中英双语图文并茂地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情况。在2016年全国两会前后,采取全媒体宣传战略,精心设置传播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院长网络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掀起宣传司法改革新高潮。
最高人民法院还就法庭规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执行难等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加大改革成果宣传力度,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宣传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谋划宣传方案,协助落实宣传任务,为司法改革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记者 罗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