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发文:建立律师参与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来自 法治中国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明确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意见》指出律师参与上述工作的任务是: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意见》要求律师协会和政法机关要加强对上述工作的管理并提供保障。其中律师协会负责推荐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人选,并建立律师人才库和名录,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各政法接访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应当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意见》还对参与的律师提出要求,即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唆使、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律师,应当回避相关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据了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律师为信访当事人提供的接谈、评析案件、释法、帮助申请救助等服务均是免费的。
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结合实际,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办法,以地市为重点推开实施。
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