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全文)
编者按:2012年,全国禁毒部门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措施,不断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全力遏制合成毒品发展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现将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全文)在此发布,与各位共勉。
目 录
一、序言
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
三、“10•5”湄公河惨案
四、禁毒宣传教育
五、禁吸戒毒
六、打击毒品犯罪
七、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八、禁毒国际合作
九、禁毒基础建设
十、禁毒情报技术
十一、国家毒品实验室建设
十二、毒情形势
附录
一、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
二、2012年全国禁毒十大案件
三、中国禁毒基金会
序 言
2012年,全国禁毒部门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措施,不断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全力遏制合成毒品发展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禁毒预防取得新成效。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重点,努力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了“全民禁毒宣传月”声势和影响力,积极探索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新规律,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戒毒康复取得新进展。以贯彻实施《戒毒条例》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着力加强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戒毒康复、就业安置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减轻了毒品社会危害。
——缉毒执法取得新战果。认真把握当前毒品犯罪规律特点,坚持堵截、打击、整治、管理多管齐下,创新缉毒侦查机制,注重信息手段应用,加强毒品目标案件侦破,进一步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破案数、抓人数大幅度增加。
——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取得新辉煌。深入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进出口国际核查和国际合作,进一步遏制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服务和服从国内禁毒工作,国际和国内配合,双边和多边结合,不断推进发展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战略沟通、执法合作、司法协助、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方面的合作,禁毒国际合作正向多层次、多领域发展。
——禁毒基础取得新提高。禁毒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禁毒队伍、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国家毒品实验室毒品样品库和信息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提高了禁毒情报分析研判能力,禁毒工作科技化水平日益增强。
犯中华者,虽远必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公安部领导的直接指挥下,经过10个多月艰苦卓绝努力,成功侦破了“10•5”湄公河惨案,摧毁了糯康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维护了我国法律的尊严,彰显了我国政府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和能力水平。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全国禁毒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禁毒委的决策和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
2012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世界艾滋病日活动
2012年11月30日上午,在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北京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第七门诊部,看望艾滋病患者,慰问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习近平指出,防治艾滋病是一个复杂的医学问题,也是一个紧迫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需要全民参与、全力投入、全面预防。要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角度,看待艾滋病防治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扎扎实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要让每一个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毒品和艾滋病是一对孪生兄弟,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艾滋病人的亲切关怀,也是对禁毒防艾工作的新要求。
2012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北京与防治艾滋病民间组织和有关国际组织代表座谈
2012年9月10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视察贵阳市花溪区“阳光就业家园”
2012年6月26日,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左一)和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左二)视察公安部禁毒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会上报告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对禁毒法实施4年来全国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斗争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措施。
孟建柱指出,2008年6月禁毒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为载体,依法加强各项禁毒工作,有效遏制了毒品泛滥的势头,一些地方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改变。他同时指出,受境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禁毒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更加注重理念转变、科技应用、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着力打击毒品犯罪、挽救吸毒人员、深化国际合作,努力实现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国家禁毒委员会全面部署 2012年禁毒工作
2012年5月16日,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主持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
2012年5月16日,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孟建柱主持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孟建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要持续开展堵源截流、破案攻坚、重点整治和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打掉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现实社会和网络虚拟社会毒品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不断提高境外除源和打击跨国跨境毒品犯罪能力。要注重理念转变,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戒毒康复人员管理服务,努力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解决生活救助、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要积极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不断发展壮大禁毒公益事业,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抵御毒品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会上,时任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汇报了2011年全国禁毒工作情况,提出了2012年全国禁毒工作建议。
“10•5”湄公河惨案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到武装人员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被残忍杀害,并被抛尸水中。这起案件手段极其残忍、危害十分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
“10•5”惨案发生后,举国悲愤,世人震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给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切实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案件侦破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案件侦办作出批示,高度关注案件侦办进展情况。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亲赴边境一线实地查看,指导案侦工作,并指出要从维护国家尊严和公民权益的高度,坚定信心,克服万难,注重谋略,加强合作,务必创造战机缉拿凶手、彻查案件,让犯罪分子接受中国法律的严正审判。为此,孟建柱专门率团出访泰国、老挝、缅甸,与三国领导人就联合打击糯康特大武装贩毒集团达成共识。2011年10月23日至26日,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率中国公安高级代表团赶赴泰国开展“10•5”案件调查工作,实地查看案发中国货船现场和有关物证,并与泰国警察总监飘潘举行会谈。
开展国际缉毒执法合作
2011年10月,公安部成立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任组长的“10•5”专案组,全面启动案件侦查和抓捕工作。与此同时,专案组充分运用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和云南边境警务合作机制,从情报交流、联合清剿、协作抓捕、证据交换、共同审讯、嫌疑人移交等方面积极与老、缅、泰各国交流协调,与老、缅军警分别建立中央和涉案地方的专案联络和情报交流机制,并派出5支警务工作组前往老、缅、泰三国,与所在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了24小时重要情报信息交流热线,形成了打击合力。期间,专案组领导多次出访老挝、缅甸、泰国,与老、缅军警和泰国警方高层领导会谈会晤数十次,为此案的成功侦破奠定了基础。
抓捕糯康
经过侦查,专案组锁定了糯康犯罪集团。2011年11月底,成功抓获糯康犯罪集团三号人物依莱。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专案组协助缅甸、老挝军警开展多次清剿行动,抓获糯康犯罪集团多名成员,收缴大量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针对糯康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移至深山老林的情况,专案组实施了“斩首断肢”行动,4月20日,在缅泰边境成功抓获集团二号人物桑康。4月25日,专案组获知糯康将由缅甸潜入老挝的情报,立即将此情报通报老挝,当晚老挝警方在湄公河边将糯康抓获。随后糯康犯罪集团成员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人也相继落网。5月10日,中老警方签署糯康移交备忘录和继续追捕糯康团伙成员备忘录,老挝政府依法将糯康移交中国。糯康当日被押解至北京。
5月10日,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与在京公安部党委委员隆重迎接专案组凯旋的“10•5”专案组成员,孟建柱指出,“10•5”惨案是我国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典型范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进一步提升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为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日,公安部作出决定,授予刘跃进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授予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何庆文等“缉毒先锋”荣誉称号,并颁授奖章、证书。
公开审判
9月20日,“10•5”湄公河惨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11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同时判决6名被告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宣判后,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依法受理上诉请求。12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于26日进行二审宣判,对上诉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5”湄公河惨案的成功告破,彻底摧毁了糯康犯罪集团,打掉了危害一方的“毒瘤 ”,向世人展示了中国政府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和能力,告慰了逝者及家属,维护了我国法律的尊严,极大地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提高了国人的民族自豪感,树立了国际警务和司法合作的典范,对打击跨国犯罪活动,维护湄公河流域安全产生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以刘跃进为组长的专案组先后荣获了“2012年度法治人物”、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2012年度特别致敬奖。
禁毒宣传教育
全国禁毒部门始终坚持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组织各地、各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制定了实施意见。各地禁毒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面向流动人口、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广大农民等人群举行禁毒“流动课堂”等宣传教育活动2万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万份。上海市民政局、农委对全市1460名村委会主任(书记)开展禁毒工作培训,重庆利用邮政网络向30万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投递《致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云南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2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加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努力推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禁毒教育网络。
提升“全民禁毒宣传月”影响力
国家禁毒办会同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有效保证了全国禁毒宣传规格和效果。全国妇联在海南举办“妇女姐妹手拉手不让毒品进我家”主题宣传活动,海关总署举办中外记者吹风会,向国内外媒体介绍海关缉毒工作。
各地禁毒部门充分利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成体系、成规模、覆盖面宽、持续时间长、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甘肃“千名领导到千所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湖南“蓝结”系列禁毒活动,北京“中国禁毒志愿者汽车万里行禁毒宣传之火传递”活动、首都高校大学生禁毒志愿者骨干培训活动,山西“禁毒蓝丝带佩戴”活动等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5万场次,发放资料8000万份,直接受众近8亿人次。
加强“青少年和合成毒品”宣传教育
针对青少年滥用合成毒品快速增长的情况,国家禁毒办确定2012年全国禁毒宣传主题为“青少年和合成毒品”;梳理合成毒品导致严重危害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与死神共舞》;会同中国禁毒基金会制作“人生不可回放”、“生命不可娱乐”电视公益广告和招贴画,以典型案例、真实故事阐释合成毒品的严重危害;会同教育部评选13个“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各地围绕主题,加强对“失业、失学、失管”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等易染毒青少年群体的宣传教育。黑龙江、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安徽广泛进行禁毒骨干师资登记和培训工作,培训禁毒师资16000余名;上海、海南部署开展“上好一堂合成毒品预防教育课”活动;北京、天津、浙江、西藏举办禁毒主题夏令营、知识竞赛;河南、湖南开展暑期禁毒教育“三下乡”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青少年抵御合成毒品侵害的能力。
发挥大众传媒禁毒宣传主渠道作用
国家禁毒办会同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动员各类媒体积极承担公益性禁毒宣传的社会责任。6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推出横跨近7小时的大型直播节目“禁毒最前沿”,全天滚动播出禁毒要闻,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推出《禁毒现在时》系列特别节目;《新闻联播》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汇报、贵州“阳光工程”运行一年成果进行报道;新华社、人民日报、新浪、搜狐等国内重点媒体网站,凤凰卫视《鲁豫有约》、北京卫视《档案》等知名栏目或推出专版,或制作专题栏目,全景展现禁毒人民战争成效。各地禁毒部门积极寻求宣传手段新突破,青海组织“禁毒题材摄影作品大赛”;湖北、云南结合“走转改”开展“基层禁毒十个一”、“走进中国禁毒一线” 系列报道;北京、天津、吉林、浙江、江西、湖南利用新兴媒体微博开展 “爱生命 不吸毒”微博创意大赛、禁毒“微课堂”、“微访谈?普法课堂”在线访谈、微电影公映等参与式活动,与网民热烈互动,深获大众青睐;浙江通过移动、联通公司向全省3000万手机用户发送禁毒公益短信,通过电信公司向全省6720万户电视机顶盒投放播出禁毒公益广告,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千家万户。
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试点工作
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部署、指导16个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试点项目。在各地委托第三方科研单位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国家禁毒办组织禁毒宣传教育专家评估组,进行实地考察、综合测评,总结提炼各地带有规律性的做法、经验和相关工作机制,逐步把事实证明行之有效、成果显著的禁毒宣传教育经验推广至全国参照学习。2012年底,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对组织保障全面得力、措施手段务实创新、项目推广效果突出的试点项目承办地区进行了表彰。
禁吸戒毒
全国各级禁毒部门把管控、戒治、挽救吸毒人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中国特色戒毒康复措施的落实,有效压缩吸毒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空间,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吸毒人员,有效减少了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毒隐患。
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
国家禁毒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组织公安、卫生、司法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切实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排查、管控和收戒,全面落实戒治、康复、帮教等挽救措施,有效减少了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09.8万名,其中滥用阿片类毒品人员127.2万名、滥用合成毒品人员79.8万名,分别占60.6%和38%;2012年全国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30.5万余名,依法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54.9万人次,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0.2万余名,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3.6万余名,3年未发现复吸人员75.9万名。联合交管部门开展“毒驾”治理工作,加强交通民警对吸毒行为判别、检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建立了吸毒驾驶人员的核查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核查吸毒驾驶人信息64万余人次,依法注销10445名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拒绝4006名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有效减少涉毒不安全隐患。
开展以就业安置为重点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精神,深入推广贵州“阳光工程”建设经验,积极推进以就业安置为重点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国家禁毒办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卫生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戒毒康复工作。坚持把促进就业安置作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集中就业安置、分散就业安置、提供公益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方式,积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点)755个,累计安置社会面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32.6万名,就业安置率达到30.4%。贵州全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3207名,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点)137家,安置戒毒康复人员2.3万余名。北京、上海、广东、贵州、浙江、江苏、湖南、广西、海南、湖北等地结合本地实际,立足社区、依托企业,积极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和救助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管理工作
国家禁毒办会同公安部、司法部对全国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积极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建设的70个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中,已投入使用,开始安置人员的有59个,累计安置戒毒康复人员67000名,在所康复9000名。把劳动康复生产项目纳入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总体规划,积极稳妥地引进多种形式的劳动生产项目,形成了适应戒毒康复人员不同素质技能、产业结构相对合理的项目组合。把戒毒康复场所作为就业安置重要渠道,树立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引导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彻底戒断毒瘾,顺利回归社会。
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等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建设,创新管理办法,提升戒毒治疗工作水平。出台《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细则》等制度规范,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所院协作”、“绿色通道”和“外聘兼职”、购买医疗服务、建立驻所医务室等新模式,积极推进戒毒医疗卫生社会化,进一步提高戒毒医疗工作水平。开展向社会开放强制隔离戒毒所活动,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文化建设,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目前,全国共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所678个,在所戒毒人员30余万名。
深入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公安、卫生部门坚持把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降低毒品危害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积极推广异地服药 IC卡制度,解决流动服药人员异地服药难问题。支持吸食海洛因重点地区增设门诊服药延伸点,扩大维持治疗覆盖面,提高在治人员维持率。对戒毒人员实行免费艾滋病毒筛查制度,对感染艾滋病人员提供治疗。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共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756个,配备流动服药车30辆;累计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达到38.4万名,在治人员20.8万名,门诊服药年保持率达到80.4%。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经吸毒传播所占比例连续多年低于经性传播所占比例。
打击毒品犯罪
201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2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3万名,同比分别上升19.8%和18.1%;缴获各类毒品45.1吨。其中,海洛因7.3吨、冰毒类毒品16.2吨、氯胺酮4.7吨、大麻4.2吨。
全面提升堵源截流信息化水平
公安部禁毒局升级完善全国禁毒堵源截流指挥系统,指挥各地科学部署查缉站点、查缉力量,完善查缉体系,全面提高查缉工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毒品检查站(点)1024个,录入堵源截流指挥系统涉毒线索20.4万余条。4月至11月底,国家禁毒办部署全国开展禁毒堵源截流专项行动,以信息研判为核心,完善多部门多警种整体联动、立体堵截体系,推进堵源截流电子地图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加强物流寄递行业禁毒工作,有效提升堵源截流工作实效,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万名,缴获毒品7.3吨。7月6日,国家禁毒办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合力—2012”打击跨国毒品犯罪联合行动,23个国家的驻华使馆警务联络官和外交官参加会议,公安部禁毒局向与会国提供了1500余条有价值的涉外毒品犯罪线索,并通过情报交流、跨国控付、追捕嫌犯等多种方式推进国际战场堵源截流缉毒执法合作,有力地打击了跨国跨地区走私贩毒活动。
大力加强目标案件侦办工作
以目标案件侦办为龙头,以打击制贩毒团伙和网络为重点,推动全国缉毒侦查打击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303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31名,缴获各类毒品5022.5千克,占全国缴获量的15.1%,收缴枪支173支、子弹1830发,涉案汽车678辆、房产14处、黄金14.5千克,扣缴 毒资2.29亿元,打掉一大批跨国、跨境、跨区域的制贩毒团伙和网络,摧毁一大批制贩毒通道,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坚持侦查机制创新,逐步完善部、省、市三级目标案件机制,有力地带动了全国重大毒品案件侦办和缉毒侦查工作取得新成效。经过七年的发展,目标案件已经完成了从概念到机制的转变,推动了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从无序到有序、从被动到主动、从局部到全局巨大转变。加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管理分析系统在全国应用推广工作,并强化管理功能的不断提升,在推动各地目标案件科学管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增强区域间协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案件的管理考核、侦查协作、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出发,目标案件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坚持完善打击方式,强化科技手段应用,以目标案件侦办推动“联合侦查”这种提高助侦单位地位、战果共享的侦查方式,带动各地积极开展跨国、跨境、跨区域缉毒侦查合作,有效打击了智能型、多变型、专业化的大要案件犯罪团伙。全年确立的518起部级目标案件均涉及2省以上,涉及3省以上占30.5%,跨国、跨境案件占15.3%。公安部禁毒局协调韩国、柬埔寨禁毒部门将重大毒品逃犯崔永森、胡成根押解回国。上海公安机关侦办一起目标案件时,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打击手段,成功在广东汕尾捣毁一个制毒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缴获冰毒181千克。
坚持打击效果为重,注重打击广度和深度,实现对毒品犯罪团伙和网络的毁灭性打击。北京侦办的“一号目标专案”,历时258天,在全国9个省区大力协助下,破获毒品犯罪团伙98个分支,抓获306名毒贩。各地以摧毁境外毒源、切断跨境贩毒通道为核心,不断加强专案侦查向境外渗透拓展能力。福建、广东在公安部禁毒局指挥下,摧毁一个跨菲律宾、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内地、香港等地的毒品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马来西亚籍3名、香港籍3名),缴获冰毒26千克。湖南、广东捣毁特大制毒加工厂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墨西哥籍制毒技师 1 名、香港籍主犯 3名),缴获各类毒品1120千克,易制毒原料19.8吨。各地抓获在云南毒品上线16名,通过跨境合作在境外抓捕遣返回国或立足境内设法诱捕的境外缅甸上线共11名,极大震慑了境内外贩毒团伙。
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力度
国家禁毒办部署各地禁毒部门不断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工作,狠抓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管控。深入治理外流人员贩毒问题,强化双向管控,贵州与福建、浙江等流入地建立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机制,协助抓捕外流贩毒人员400余名。强化对制毒问题突出地区治理力度,部署广东开展整治陆丰制毒问题百日侦破大会战,共破获制毒大要案件2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6名。指导各地完善娱乐场所禁毒管理,狠抓涉毒重点场所治理,健全巡查机制,明察暗访、滚动排查。7月,公安部禁毒局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司法部、铁道部、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7个城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暗访、实地检查。浙江、福建、江西、广西禁毒部门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四川组织人员清查21290多家娱乐场所、网吧、出租房,严厉打击寄生娱乐场所的贩毒分子。
部署开展十八大维稳专项打击行动
公安部禁毒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各地全面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排查管控,有效防止了因涉毒人员、毒品问题引发治安热点问题,为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北京全面加强对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走私、运输毒品案件2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7名,缴获毒品297千克,创同期历史新高。组织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将涉京毒品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强化“环京”安保圈查缉工作。指导非涉京地区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制贩毒、外流贩毒活动以及其他相关犯罪活动,部署全国公安禁毒部门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枪毒同流、以枪护毒的涉毒涉枪案件,全国各地破获涉枪案件351起,缴获枪支617支、仿真枪93支,子弹14431发,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947名,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加大打击零星毒品犯罪工作力度,集中整治零星贩毒和吸毒问题突出的部位、窝点,全年共破获零星毒品犯罪案件9.16万余起,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全国公安、安监、卫生、药监、商务、海关等部门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协作配合,发挥合力,深入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阻止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开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7月2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部署自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调整强化重点品种的监管政策措施,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各地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30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5万份,排摸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1.6万家,排摸从业人员17.1万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产品交易市场集中开展明查暗访2000余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2955家,停业整顿2209家;行动期间,各地破获易制毒化学品案件8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9名,缴获各类用于制毒的化学品4083余吨。
强化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案件侦办
国家禁毒办联合海关、铁路、民航等部门强化案件经营和来源倒查,注重利用“大情报平台”、“DIAS”、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等提升办案能力,破获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1128起,同比增加172.5%,其中走私制毒物品案件62起,同比下降17.3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件1066 起,同比上升214.5%;抓获犯罪嫌疑人1401名,同比增加133.5%;缴获易制毒化学品和非列管化学品5824.2吨,同比上升217.4%。成功侦破江西赣州“4?24”、江苏盐城“4?29”、河南安阳“11?30”、河北邯郸“9?27”等一大批重大易制毒化学品案件。2012年4月,河南警方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通力协作,成功破获一起向澳大利亚走私黄樟油案件,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易制毒化学品黄樟油3.35吨。此案是中澳两国警方合作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易制毒化学品走私案件。2012年12月,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河南联合破获一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摧毁非法制贩盐酸羟亚胺和制毒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捣毁盐酸羟亚胺加工厂4处、氯 胺酮制毒窝点3处,缴获盐酸羟亚胺1.71余吨、邻酮600千克、氯胺酮440余千克、反应釜12个以及其他大量化学品原料和制毒设备,彻底摧毁这一横跨苏粤沪鲁豫的非法制贩羟亚胺和氯胺酮犯罪团伙。
加快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部署,公安部禁毒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2年系统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开展试点,逐步在河南、江西、海南、甘肃等地开展应用。制定和颁布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电子证明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统一了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证格式和数据交换标注,建成了全国统一的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证数据核查中心,初步实现了全国系统与已经建设应用地方易制毒化学品系统的数据交换。全国所有省份都应用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网上办证和信息化管理,在方便企业办证的同时,也提升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水平,为下一步实现易制毒化学品系统全国联网核查、数据监管和深化系统应用打下了基础。
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法律法规
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适应国内外毒品形势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失情况新变化。6月,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9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从源头上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8月,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和安监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将制造羟亚胺的原料邻氯苯基环戊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针对α-氰基苯丙酮、新康泰克、苯乙酸酯类等已成为部分国家制毒新原料的问题,启动麻黄碱复方制剂、苯乙酸酯类等非列管物质进出口管制调研工作。
开展进出口国际核查和国际合作
国家禁毒办、商务部进一步加强对麻黄素类、苯基丙酮、胡椒基甲基酮、醋酸酐等重点品种,以及向缅甸、老挝、阿富汗等国家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核查工作,全年共发出易制毒化学品出口前通知书701份,涉及易制毒化学品9.921万吨,暂停出口43批共计1441.52吨,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增加对苯乙酸乙酯、麻黄碱复方制剂、α- 氰基苯丙酮等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个别进出口贸易的国际核查工作,成功阻止危地马拉一非法公司进口苯乙酸乙酯贸易。积极参与国际麻管局组织开展的旨在监控苯丙胺类兴奋剂前体国际贸易的“聚合项目”,参加麻管局关于旨在关注以非洲为目的地或中转地的麻黄素、伪麻黄素及含麻黄素复方制剂走私活动的EPIG行动,加入“前体事件交流系统”与相关国家执法部门就前体缉获情况及拦截、转移、非法加工厂等进行信息交流。通过共同召开研讨会、举办执法培训、交流管制工作情况等形式,深化与上合组织有关成员国、美国、墨西哥、荷兰、德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合作。2012年3月和9月,分别派员赴比利时、香港侦办“1?31”走私苯基丙酮案件,缴获苯基丙酮 5.79 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禁毒国际合作
针对我国毒品主要来自境外的实际,国家禁毒委员会把加强禁毒国际合作作为减少毒品来源、深化禁毒斗争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禁毒国际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和渠道,提高境外除源和打击跨国跨境毒品犯罪能力,服务国内禁毒斗争和公安工作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国际环境。
深化和完善双边禁毒合作
巩固和发展与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印尼、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双边合作,推动中缅、中老、中越新建“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BLO)”8个。10月,孟建柱国务委员访问越南、马来西亚期间,与越方、马方就 2013年开展中越边境联合查毒行动、中马空港联合查毒行动达成共识。3月,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与印尼禁毒署署长郭里斯?米尔签署关于加强禁毒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稳步推进与俄罗斯及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等中亚、南亚有关国家的合作。11月,在三亚召开第八届中俄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达成广泛共识。2月,中吉双方签署关于打击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合作协议;7月,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与阿富汗内政部副部长艾哈迈迪签署关于加强禁毒合作的备忘录。
深化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有关重点国家的全面合作和个案磋商。赴美参加中美执法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次会议禁毒分小组会、第四届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和国际反洗钱与金融调查会议。9月,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京会见来访的美国白宫禁毒政策办公室主任科里考斯克,签署更新后的《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与美国白宫国家禁毒政策办公室关于加强合作的意向备忘录》。
深化国际和区域禁毒合作
充分利用联合国、东亚次区域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平台,宣传我国禁毒工作成效、禁毒立场,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在联合国禁毒框架下发挥大国作用,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和区域禁毒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团参加第 55届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会议,重申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政治承诺,与美国等国共提《纪念海牙公约一百周年》决议,联手港澳禁毒部门向世卫组织推动氯胺酮国际列管。借助联合国平台开展禁毒工作,增加对UNODC捐款至50万美元,参与UNODC和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组织开展的“全球合成毒品监测、报告、分析趋势项目”(SMART)、“制定预防使用毒品国际标准”专家会议、“巴黎进程”阿富汗鸦片滥用预防工作组会议、“聚合行动”、“棱柱行动”联合工作组会议,推动国际禁毒事业发展。
加大对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机制的支持力度,提高捐款额度;参加“支持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伙伴关系项目(H15)联络员会议”、“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高官会议”、第36届“亚太地区禁毒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HONLEA)和区域联合执法打击跨国犯罪伙伴关系项目(PATROL);推动“电脑多媒体培训”(CBT)项目在华开展;参与“东盟加中日韩机场毒品查缉研讨会”、“东盟加中日韩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禁毒工作组会议”,务实探讨部分东盟国家通过空港渠道向中国贩毒问题。
承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第三次会议,促成各方原则同意赋予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禁毒协调职能,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官会议工作规则》及法律基础、缉毒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减少毒品需求四个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组团参加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官会议及法律基础、缉毒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减少毒品需求专家工作组会议,进一步推动上合组织三级禁毒合作机制向务实方向发展。
加强情报交流和案件合作
不断完善情报线索核查工作机制,提高情报利用效能,强化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俄罗斯、以色列、菲律宾、泰国以及南美国家禁毒执法部门的情报交流,将外部战略性、趋势性、行动性情报转化为国内禁毒执法成果。全年共处理相关国家和国际刑警案件情报线索核查请求464 条。
参与开展缉毒联合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俄、加、新等国发起的禁毒专项行动。6月,派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俄罗斯发起的“通道—东方”区域禁毒联合行动,参与国际协调指挥部工作。会同中亚地区禁毒信息协调中心共同开展旨在打击非洲裔跨国贩毒集团的“黑色郁金香”联合禁毒行动。
加强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比利时、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禁毒执法部门的个案侦办合作,提高跨国跨地区执法合作能力,联合侦办多起特大跨国走私贩毒案件。
参与国际缉毒执法大会(IDEC)及其远东工作组会议、打击西非裔贩毒团伙研讨会、亚太地区禁毒执法会议(ADEC)、国际缉毒联络官会议(ADLOMICO)等国际和区域禁毒执法会议,利用多边场合与各国禁毒执法部门加强专业交流。
开展对外交流和执法培训
充分利用国内国外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联合美国缉毒署在华举办资产收缴和反洗钱培训班、易制毒化学品执法培训班,培训禁毒民警70名,有效提高民警涉毒反洗钱分析研判能力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执法能力。赴泰国参加由亚信秘书处组织的国际禁毒执法培训班,促进参训禁毒部门以全球视野和世界眼光谋划工作。委托云南警官学院、广西公安厅禁毒总队、新疆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公安大学等单位为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阿富汗、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周边国家培训禁毒官员170人,加强周边国家禁毒执法能力建设。
禁毒基础建设
各级公安禁毒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大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禁毒队伍、法制建设和经费、装备等基础保障工作,极大提升禁毒基础工作水平。
推进禁毒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动禁毒情报DIAS研判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实战应用,协助破获毒品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成效初显。充分利用动态管控系统,开发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登记模块,顺利实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与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库的资源共享,联合交管部门开展“毒驾”治理工作,积极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有效减少涉毒不安全隐患。升级完善全国禁毒堵源截流指挥系统,提高查缉工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加快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1月1日正式启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禁毒法实施情况为契机,组织开展《禁毒法》贯彻实施大检查和专题调研。会同最高检联合出台《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编写《毒品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加强对特殊人群贩毒以及“毒驾”等问题调研和法律适用研究。会同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的通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修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07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问题研究,解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开展禁毒民警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和推广实施工作。对省级禁毒委员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通报,调动各地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禁毒工作的积极性。
提升禁毒工作保障水平
加强禁毒经费、装备、科研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国家发改委批复“十二五”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规划建设项目283个、总投资近10亿元;协调科技部增设“十二五”国家禁毒科研项目,制定禁毒科研规划;协调财政部增加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确保禁毒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保障各项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禁毒情报技术
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以服务基层、贴近实战为宗旨,全面推进禁毒情报研判系统建设应用,不断提升情报分析研判能力、毒品分析检验能力、禁毒实战培训能力,有效地指导和推动各地禁毒情报工作,逐步提高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能力,推动我国毒品形势呈现持续好转。
大力推动信息系统实战应用
逐步完善禁毒情报研判系统(以下简称 DIAS系统)功能模块、运行资源和情报研判功能,部署组建专业研判队伍,制定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应用操作培训,推动全国公安禁毒部门和相关警种广泛应用系统,探索总结“网上作战”技战法,助力DIAS系统实战应用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全国禁毒部门运用DIAS系统直接破获毒品案件929起,辅助破案近万起。多地禁毒部门运用DIAS系统进行研判,成功破获大批跨省区、跨地域、团伙化、网络化、缴毒千克万克的大案,江苏无锡成功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起,捣毁1个跨区域贩毒团伙及其毒品加工厂,抓获嫌疑人13名,缴获毒品13.5千克;广西桂林成功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起,抓获嫌疑人15人,缴获易制毒化学品黄樟油9.5吨;宁夏吴忠成功破获公安部跨国毒品目标案件,抓获嫌疑人8名(缅甸籍2人),缴获海洛因8.4千克。
强化毒情分析与案件自侦
针对国内禁毒工作的突出和重点问题,搜集汇总近年我国毒情形势变化情况,分析研判毒情动态;密切关注“金新月”毒情变化、毒情形势和毒品走私渗透规律特点以及西非裔、外籍人群在华毒品犯罪动态,分析相关国家毒情及涉毒反洗钱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开展相关专题分析。加强涉外毒品情报交流合作,深入研判经营线索49条。密切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合作,总结掌握毒资转移的规律和特点,提高主动发现涉毒洗钱线索的能力,推进涉毒反洗钱工作。
推进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有序进行
5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小组在云南省召开中缅替代种植规划制定第四次会议,推动形成《中缅罂粟替代种植总体规划纲要》。7月,中老双方国家禁毒委员会在老挝召开中老2012年度替代种植联络协调会议,深入推进下一步中老罂粟替代种植合作。11月,国家禁毒办组团参加在秘鲁举行的“替代发展高级别国际会议”,推动成果性文件《替代发展利马部长级宣言》及附件《替代发展国际指导原则》顺利通过。12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小组在云南省召开工作会议,深入研究下一步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完善国家禁毒委员会替代工作小组机制,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公安部、农业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和云南省商务厅等部门研究修改《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向云南省下达替代种植返销农产品计划指标128万吨和2012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截至目前,我国在缅甸、老挝北部实施替代项目200多个,累计替代种植面积300多万亩,涉及橡胶、甘蔗、水稻、玉米等47个品种。替代种植成效初显,在包括执法打击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缅北罂粟种植面积由上世纪九十年代最高峰的248万亩降至目前63.7万亩,开展替代种植区域内的掸邦第一、二、四特区连续多年禁种。替代项目在提高当地烟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当地政府和百姓禁毒禁种决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继续开展罂粟种植卫星遥感监测工作
为准确掌握“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形势,科学制定对我国影响最大的“金三角”毒源地的禁毒工作和替代发展工作措施,连续第6 年联合缅甸政府对缅甸北部 23万平方公里范围的罂粟种植情况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向缅方通报近1万个罂粟种植坐标,为缅方及时铲毒提供线索依据;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老北地区10万平方公里的潜在罂粟种植区进行实地踏查和卫星数据校对,发现罂粟种植面积6.37万亩,向老方通报3000多个罂粟种植坐标,首次成功开展中老联合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踏查工作;11月,对老挝国家禁毒办和老北7省一线禁种铲毒工作人员进行遥感监测技能培训,并捐赠对讲机、GPS和数码相机各40 部用于核查罂粟种植地块,深化中老遥感监测合作。继续与UNODC交流遥感技术,向其通报中缅、中老遥感监测结果。
国家毒品实验室建设
国家毒品实验室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以“建设世界一流毒品实验室、为实战服务”为目标,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挥技术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毒品样品库和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充实毒品样品库,明确毒品样品和制毒化学品样品筛选规则,完成2011年和2012年全年海洛因、冰毒晶体、片剂毒品样品、鸦片、可卡因等毒品样品的选样建库工作,其中,2012年各类缴获样品7000余份,海洛因、冰毒晶体和片剂毒品样品对应案件缴获量分别占同类毒品全年缴获总量的70%、50%和77%。在完成 2011年度缴获样品分析的基础上,将海洛因原产地特征、生产批次关联性判别、掺杂物和稀释剂及纯度变化等数据,冰毒晶体的合成路线、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异构体和纯度等数据,以及片剂毒品的物理特征、掺杂物和稀释剂等数据纳入缴获毒品特征数据库。
开展常态化毒品特征分析工作
完成对 2011年度缴获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晶体和片剂毒品的剖析,判别毒品产地来源,发现了“海洛因中添加吡拉西坦等掺杂物形成复方海洛因”、“冰毒片剂中添加海洛因以加速滥用者成瘾性”和“金三角冰毒片剂中冰毒原料-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厂家主要是东南亚国家而非我国”等一系列新情况,为宏观判断我国毒情提供了科学依据。开展广州、贵阳、乌鲁木齐等地海洛因案件和天津、杭州等地冰毒晶体案件以及武汉、广州等地片剂毒品案件的样品分析工作,获取串并案件的战术情报。促进毒品剖析技术和结论快速地应用于禁毒实战部门。
拓展分析项目多方面满足实战需求
密切关注全世界策划药物(毒品类似物)滥用加剧的形势,开发建立国内独有的一整套综合利用高分辨质谱、核磁共振波谱、红外光谱和拉曼光谱对策划药物(毒品类似物)进行分析鉴定的方法。在完成部督专案中共计 200 余份无法确认化学结构的疑似毒品样品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剖析了近年来实验室所发现的具有类似毒品作用的策划药物(毒品类似物),建立国内 60 余种策划药物(毒品类似物)标准物质库和分析图谱库,编纂的《策划药物(毒品类似物)分析手册(第一卷)》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在研一系列基层实验室能够应用的标准检测方法。采集醋酸酐原厂样品和麻黄草产地样品,继续开展醋酸酐、麻黄碱(草)等制毒化学品的溯源工作。通过监测醋酸酐厂家母本特征变化、麻黄碱复方制剂作为制造冰毒原料占比变化等情况,为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加强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
常态化地参加世界性盲测活动,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作为国内唯一参加单位,参与UNODC组织的每年两次全球性“国际共同测试运动”的全部项目(包括缴获样品和生物样品)和世界上最高水平的盲测活动之一—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LGC)每年四次毒品生物样品盲测活动。自主合成制备了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和氘代吗啡等20余种标准物质,向各地提供数百瓶标准物质,吗啡盐酸盐、可卡因盐酸盐和氘代吗啡等标准物资的制备(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已于年内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公告。
加强与基层实战单位的联系
9月,召开“实验室技术服务侦查实战工作座谈会暨样品收集工作部署会”,全面提高各地缉毒侦查和情报工作使用实验剖析数据的能力和水平;11月,举办“第一届全国公安禁毒系统毒品检测培训班”,完成毒品检测教材编写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各地毒品实验室整体建设、人员技能培训以及其它毒品检测工作,完成全国14家毒品实验室的能力验证结果评定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参加2012年度国际毒理学家年会和2012年全国有机质谱学术年会等学术会议。
毒情形势
当前,我国毒品形势呈现持续好转的发展势头。但全球毒品持续泛滥,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制造、走私、滥用活跃,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对我国影响不断加大。同时,国内滋生、诱发毒品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仍然不少,我国面临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金三角”、“金新月”对我危害进一步加剧
受缅甸、阿富汗等毒源地国家政治、外交变化等影响,尽管缅北地区目前罂粟种植面积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但近年来呈持续反弹态势,2012年该地区罂粟种植约63.7万亩,同比上升33.8%,可产海洛因60多吨。2012年我国缴获“金三角”海洛因5.37吨,上升15.5%,占全国缴获总量的73.7%,此外仅云南去年查获缅北冰毒片剂即达8.95吨,同比增长26%。阿富汗仍是全球罂粟种植和鸦片产量最大的国家,向我走私渗透亦有所增加,2012年共破获“金新月”毒品案件98起。
境内制贩毒活动高发
由于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国内制造冰毒、氯胺酮等犯罪逐步向小规模、分段式加工转变。制毒分子利用互联网等平台联络交易和传播制毒经验,制毒方法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增加防范打击难度。2012年,全国共破获制毒案件579起,同比上升10.9%,共打掉制毒窝点326个,22个省区市发现制毒窝点,特别是广东汕尾、惠州以及四川成都周边地区制毒问题突出,所产晶体冰毒、氯胺酮占国内市场主要份额。西非裔涉毒人员在广东等地落地生根,治理难度加大。航空、铁路以及公路和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活动明显增多,全年共破获物流寄递贩毒案件271起,缴获毒品800.4千克。同时,一些地方外籍人员贩毒、外流贩毒以及利用孕哺期妇女、病残人员贩毒问题仍很突出,遏制毒品犯罪活动的难度依然很大。
毒品滥用问题仍然十分严峻
尽管海洛因问题快速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但以冰毒、氯胺酮为主的合成毒品滥用发展迅猛,我国面临巩固海洛因治理成果和遏制合成毒品快速蔓延的双重压力。目前,我国吸食海洛因人员基数仍很庞大,戒断巩固难、复吸率高的问题仍很突出。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食海洛因人员127.2万名,占吸毒人员总数的60.6%。同时,我国已登记吸食合成毒品人员79.8万名,比2011年底上升35.9%。因吸食合成毒品引发的自伤自残、伤害他人的恶性伤害案件,以及吸毒后驾车引发肇事肇祸案件等社会危害逐步显现。
制毒原料防范管控任务艰巨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大国,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有16万多家。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积极寻找新的制毒原料,制毒物品流失从麻黄碱、羟亚胺等20余种管制物品扩大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苯乙酸乙酯等40余种非管制物品,国内制造冰毒的原料有55%是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易制毒化学品在流入国内制毒渠道的同时,走私出境的情况日益突出。国内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制成毒品后又流入国内,不仅给国内造成严重危害,而且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附 录
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
主 任
孟建柱 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
副主任
汪永清 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新枫 时任公安部副部长
申维辰 中宣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王松鹤 海关总署副署长
委员
南 英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孝清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海龙 外交部部长助理
穆 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利民 教育部副部长
王伟中 科技部副部长
邱 进 国家安全部副部长
窦玉沛 民政部副部长
陈训秋 司法部副部长
李 勇 财政部副部长
信长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徐祖远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高鸿宾 农业部副部长
蒋耀平 商务部副部长
王仲伟 文化部副部长
杜金富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钟攸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张丕民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李东东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孙华山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孙扎根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甘藏春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王国庆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
李 健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
刘 君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
吴 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建成 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
倪健民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甄 砚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新枫 (兼)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跃进
2012年全国禁毒十大案件
2012年,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完善多部门、多警种参与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机制,大力加强破案攻坚和专案经营,破获了一大批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为减少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发展蔓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上海“2011T618”制贩毒案:2012年4月,在广东公安禁毒部门配合支持下,上海市公安局缉毒处经过近9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2011T618”专案,在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博社村捣毁制毒工厂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缴获冰毒181千克、氯胺酮2千克,查扣涉案汽车6辆,扣缴毒资人民币4万元。
渝川“戴旭”团伙制贩毒案:2012年4月29日,重庆、四川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成功侦破了“戴旭”团伙制贩毒案,共捣毁制毒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9 名,缴获冰毒成品410克、半成品78.4千克,查扣涉案汽车1辆,扣缴毒资19万元。
闽粤“JDB1102”走私贩毒案:2012年5月5日,在马来西亚警方和国内有关部门配合下,福建、广东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成功破获了“JDB1102”走私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马来西亚籍3名、香港籍3名),缴获冰毒26千克,查扣奔驰、宝马等高档轿车5辆,缴获毒资50多万元,成功摧毁了一条跨中马两国走私贩毒的通道。
云南“何定荣贩毒案”:2012年5月,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云南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成功侦破“何定荣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冰毒52.77千克,查获自制手枪1支、钢珠子弹200发,查扣涉案汽车10 辆。
中缅“2012-297”制毒案:2012 年7月9日,公安部禁毒局指挥云南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通过边境执法合作机制与缅甸警方联手侦破公安部“2012-297”号毒品目标案件,在缅甸捣毁1个毒品加工厂,共抓获境内外毒品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缅甸籍4名),缴获冰毒347千克,有力减少了毒品走私入境造成的危害。
闽粤“2012-269”走私贩毒案:2012年初,福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根据掌握的线索,对一活动于闽粤台三地、以台湾人为主的走私贩毒团伙立案侦查。在公安部禁毒局统一协调下,福建、广东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此案开展联合侦查。在台湾警方的大力协助下,2012年8月,专案组在广东东莞、福建厦门等地成功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台湾籍6名),缴获氯胺酮121千克,查获制式手枪和冲锋枪各1支、子弹47发。
川甘“1108”制毒案:2012年8月7日,四川、甘肃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联合侦破“1108”专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在川捣毁制毒窝点和非法提炼麻黄素窝点各1处,在甘捣毁非法提炼麻黄素窝点1处,缴获冰毒4千克、晶体麻黄素成品256.22千克及制毒和非法提炼麻黄素化学制剂、设备一批。
北京“一号专案 ”:2012 年1月中旬至 9 月底,在公安部的指挥协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开展了2012年禁毒“一号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共打掉 6个特大贩毒团伙,抓获吸贩毒人员306名,侦破98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海洛因10.1千克,有力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净化了首都社会治安环境。
湘粤“2012-337”制贩毒案:2012年9月13日,湖南、广东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联合破获公安部“2012-337”号毒品目标案件,在湖南郴州捣毁面积约800平方米的特大制毒工厂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墨西哥籍制毒技师1名、香港籍3名),缴获冰毒1.12吨(其中,冰毒成品218.35千克、半成品901.9千克)、制毒原料19.8吨,查扣涉案汽车6辆及制毒设备一批,成功摧毁了一个墨西哥、香港及内地籍人员相互勾结、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特大跨国跨境制贩毒团伙。
“4•29”制贩盐酸羟亚胺和氯胺酮案:2012年12月6日,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成功侦破“4•29”专案,摧毁制贩盐酸羟亚胺和制毒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在山东、河南等地捣毁盐酸羟亚胺加工厂4个,在广东捣毁氯胺酮制毒工场3个,缴获盐酸羟亚胺1.71吨、氯胺酮440余千克、邻酮600千克、反应釜12个以及其他大量化学品原料和制毒设备。
中国禁毒基金会
中国禁毒基金会(英文名:China Narcotics Control Foundation,缩写“CNCF”)是民政部注册登记、公安部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成立于1999年,其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国家禁毒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面向中国境内外募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公开、透明办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国禁毒基金会投资管理办法》和《禁毒公益项目申请和实施流程》,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把贵州“阳光工程”项目作为规范操作的样板,摸索和积累经验。
广泛筹集善款善物,公益资金逐年增长。2012年,中国禁毒基金会累计募集慈善资金和物资(折价)1300余万元,比上年增长1.5%,保持连续七年每年募集资金和物资超过千万元的规模。其中,中国化工集团连续三年每年注资500万元,广东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连续五年每年捐赠100万元,香港李锦记集团所属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支持建立社区禁毒图书角已达150余个,重庆格力明辉电器销售公司捐赠300万元,天津三环化学有限公司捐赠价值57万元的物资,上海凯创公司和天津中美史克医药公司相继加入社区图书角工程。
坚持善款善用,积极支持禁毒事业。“千人关爱工程”社区禁毒图书角项目涉及全国15个省市区,图书角数量已达到173个,通过这个平台,较好支持了社区禁毒宣传工作。投入200万支持和推广贵州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戒毒康复模式,预计安置接收近千名戒毒人员进厂就业,为他们远离毒品、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广东万孚、江苏伊士两家公司捐赠的200多万元的尿检试剂,惠及辽宁、吉林、四川等7省。资助的华素公司戒毒新药研发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资助海口强制戒毒所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了戒毒所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同时,赴北京、辽宁、江西、湖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等地慰问抚恤受伤及牺牲禁毒民警及家属共14人次,支出慰问抚恤款近40万元。特别是对“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人员的慰问,提振了队伍一线民警的士气。
2012年12月,中国禁毒基金会召开第一届第十次理事会议,会议增补李宪辉为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并兼任基金会秘书长,王向东为副秘书长。